我在2012年6月经同创物业人事主管在无锡市人力资源招聘,经保安部主管录用为该物
20我在2012年6月经同创物业人事主管在无锡市人力资源招聘,经保安部主管录用为该物业公司保安,同年7月1日上班,工作地奌无锡市传感中心,工作至今己一年半了,在这一年半时间里始终没有任何人或公司和我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2月18日我提出劳动仲裁,同创物业为了打击报复我,调我去离家远的太湖家园上班,我以変更劳动合同工作地奌为由不愿去太湖家园工作,从2013年同创物业就将我在传感中心上班考勤用的指纹信息给栅除了,也就是说我不去太湖家园上班就算旷工,去传感中心上班没法考勤,2013年至今我去上班毎次有保安将我拦在传感中心门外,我已多次报警,2014年1月9日下午我才收到代同创物业帮我交养老金的派遣公司一封信,大致意思的我不服从同创物业工作调动己被退回派遣公司,限我三日去派遣公司报到,逾期不去报到无偿解除劳动合同,至今我第一次知道有劳务派遣这事,我己在同创工作了十七个月才拿到过一张金桥劳务派遣帮我交养老金的对帐单,合同我都没签过,同创物业都没有一张书面通知我去劳务派遣报到,而这所谓的劳务派遣有什么权叫我到他们劳务派遣报到,我该不该去报到,如果我不去劳动派遣公司报到,劳务派遣公司有没有权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我申请仲裁有以下要求,要求同创物业赔偿我没签合同的十一个月工资,我已工作了一年半,赔偿我同创不肯和我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六个月工资,双倍赔偿我工作一年半零二天的补偿金四个月工资,赔偿我没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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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71058 提问时间:2014-01-09 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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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01-10 9:02:52
你如果属于劳务派遣的话,就不能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和派遣单位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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