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在单位食堂买饭时,地面有水滑倒,右小腿胫骨有一较深伤口,触及骨膜,现在伤口周遍皮肤部分坏死,现在自己看病治疗,请病假休息.这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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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202 提问时间:2014-04-18 17:26:02
[河南-郑州-金水区]
杜花荣律师
电话:15981819998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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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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