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生合同纠纷
0跟一个公司签了互惠生协议合同,对方超过期限还未帮我找到家庭,现在退出,对方就以我先违约来扣费。之前签的合同,未写明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怎么扣费,我只有咨询的邮件里有相关的事项,而咨询的人员现已离职,邮件通过公司邮箱发出,现在能按照咨询的时候给的答复来要求对方退款吗?对方提供的补充协议,全都是扣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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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303 提问时间:2014-05-12 18: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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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05-12 18:32:10
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诉讼中主张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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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05-12 18:36:20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利息的计算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这种主张必须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是利息损失,不要与违约金混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主张违约金还是主张利息损失不明确的,法官可以行使释明权,要求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律师积分:129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