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乙方承包了甲方(村集体)的板栗园,合同期限50年,合同金额万元,违约金元。由于乙方未履行合同条款,2013年甲方要终止合同,乙方提出违约金30万元,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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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313 提问时间:2014-05-13 14:23:36
[河南-郑州-金水区]
李权民律师
电话:13503868382
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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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鹰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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