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咨询 > 民事类 > 问答信息
广告招租
已解决

2012年吕与徐办理离婚手续,二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基本内容如下:房产、财产归女方所

0

2012年吕与徐办理离婚手续,二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基本内容如下:房产、财产归女方所有,二人生有一女归男方抚养,抚养费由男方全权负责,债务偿还归属问题未有提及。离婚手续办理完后,二人于同年再次和好,在一起生活两年多,但未再取得结婚证。  2014年5月二人再次产生家庭矛盾,男方还要重新分配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女方还要按照原有协议,原有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注:家里一家四口,除吕、徐夫妻二人外,还有男方70多岁老母亲,另还有一女。且,二人签订离婚协议中的房产一部分是用老人的积蓄盖的,二人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是在老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女方曾多次在与吕产生矛盾中(或后)使老人当出气筒,曾多次打骂老人,多次抓挠老人脸部,致使老人受伤。  在这里我是想问一下,房产是否应该有老人的一部分,吕、徐有无权利处理这部分财产?徐打骂老人够不够成犯罪?作为老人家里这头,我们该从哪方面入手,应该以什么理由向法院立案,告成有几成把握?

1人回复

补充内容

提问者:U533 提问时间:2014-05-29 14:28:04 


推荐律师

最佳答案

  • 贾国胜律师照片

    [河南-郑州-金水区]

    VIP会员

    贾国胜律师

    电话:13298366818

    回复时间:2014-05-29 14:36:21

    原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后共同生活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积分:19225分
APP客户端下载

回复已关闭

相关知识

相关咨询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