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门市租赁纠纷
02013年与四川宜宾市江安县租下一门面房,当时与房东商量好并且交了保证金,到了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是提出签《合伙合同》,当时已经交了5000元定金,不同意他的签订方法就只能是白白损失5000元,无奈只好签订了《合伙合同》,合同期5年,房租年付,中途同意我方自行转让。我们要他房产证的时候,他们推脱说房产证压在银行贷款用了,所以没有给我们看过。 2014年3月我店经营了4个月的时候,店里来了房产公司的人通知说我的店面将与2014年10月中旬被拍卖。因为这事我问过房东,不过他含糊其辞的没有做出回答,而且态度极其恶劣。 再后来,我经营状况急剧下滑,所以我想把门面转让,转让前我通知过房东,他也同意了。等我联系好要转我门市的人之后找来房东一起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开始推脱了,说这房子是房产公司的不是他的,说了一大堆含糊其辞的话,不愿意签订转让合同。 我想问这件事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挽回我的损失吗?房东这样算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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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95 提问时间:2014-06-09 9: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