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我是打工的,老板跟我签订的合约期限是双方都同意不营业了我才能走。也就是说,如果我
0我是打工的,老板跟我签订的合约期限是双方都同意不营业了我才能走。也就是说,如果我不相干了,老板不同意,我执意要走就得赔偿两万块钱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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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613 提问时间:2014-06-10 9: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