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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和对方签了份网络商城合同是用传真签的、乙方(网络商城公司)提供网站、商品
0未成年人和对方签了份网络商城合同是用传真签的、乙方(网络商城公司)提供网站、商品.甲方(未成年人)仅负责在网上管理订单.未成年人只付了一半的服务费.因未成年人家人反对、要求解约.乙方不接受、还要求甲方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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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892 提问时间:2014-07-04 8: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