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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6月21日用传真方式与北京小额贷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地址:
0我于6月21日用传真方式与北京小额贷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1001室,法人:刘京川。对方要求签订合同当天先支付贷款总额2%的履行金。银行账号是私人账号,就没支付履行金,对方说要起诉我,这个公司是真实,可信吗,我该怎样处理这种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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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1012 提问时间:2014-07-15 8: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