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劳动赔偿问题
0我今天突然遭到老板的无故辞退,我基本工资是1500,一个月平均工资是2000元以上,我的工龄是1年以上,但是我们是私人的公司,没有合同,我从老板要多少赔偿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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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2419 提问时间:2015-01-14 16: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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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4-24 9:49:34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律师积分:1082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