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套房子是婚后拆迁大约在1986年分的,当时是根据每人4平方,独生子女加2平方这样分的,现在我们要离婚,想问几个问题:1。分得的4平方和另加2平方是不是应当给子女,2。房屋析产是不是可以在离婚案子中一起解决。3。是不是会考虑拆迁前房屋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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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3102 提问时间:2015-02-28 17:32:21
[广东-广州]
张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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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原则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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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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