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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争取多大利益
0我方当事人于2015年3月18日19时下班途中在农村村庄道路与一辆轿车相撞,我方当事人右小腿骨折,打石膏固定就行。右膝盖处骨头有裂纹,静养就行。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我方医院开具休养时间证明为三个月,我方当事人年龄51周岁,农村户口,在个人私企工作,月工资五千元,有用人单位工资证明,工资都是现金发放。但是没有纳税证明。我方可以申请什么赔偿,是否可以评残?对于调解索赔金额应该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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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aocaizhu186 提问时间:2015-03-23 18: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