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3岁车祸后已出院怕有后遗症的协议咨询
0这个是我自己草拟的协议,目前孩子已经出院,但是孩子现在还只有3岁,怕以后出现后遗症,请各类老师帮忙看看有这个必要吗? 以下是我草拟的协议内容
一、甲方因超车撞伤乙方儿童,经甲乙双方协商要求甲方支付或缴纳乙方在救治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共人民币 元(大写: )
二、在甲方支付救治费用后,乙方经救治病情稍有好转,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并取得救治医师同意将乙方儿童带回家中观察病情变化。
三、乙方及其家属在放弃对甲方要求支付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但因乙方受害人现年3岁,还不能正确、直接阐述身体各部位是否存在不适,可能存在一定的生命危险,在办理出院时救治医师多次交代要注意受害人日常生活状态,如发现异常及时就医。
四、因乙方受害人年龄尚小不能直接表达身体的不适,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出现身体因本次事故导致的缺陷或病症(可从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或其他方式确定是否属于本次事故导致),若属于本次事故导致需大量的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五、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结果完全同意。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是双方真诚实意的表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华平村调解委员会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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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uang887201 提问时间:2015-04-07 2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