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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条内容
0麻烦律师帮忙看下这个借条内容有什么不妥。内同为:本人**因资金周转向**借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经双方协商借款分两次归还,首次定于2015年4月18日归还人民币六千元整,余款定于2015年4月30日归还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利息按照银行利率四倍支付,如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本人自愿承担每日违约金借款总额的10%。 “利息按照银行利率四倍支付”这句话是否应该加在“如逾期。。。”后面?会不会存在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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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3870 提问时间:2015-04-09 17: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