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急】
是否属于工伤
5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今年55岁,他是警察,在拘留所工作,平时是上24小时班后休息两天,上班期间晚上几乎不能睡觉,4月18号上班,第二天下夜班后下午5点半突发脑出血,现在还在救治,我想请问他这样的情况算工伤吗?单位有责任吗?我们可以向单位提什么要求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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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206 提问时间:2015-04-21 20: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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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4-21 10:44:34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您父亲是在下班后突发疾病的,不属于工伤。律师积分:1082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