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工伤问题,貌似有点小麻烦
0本人于2012年5月进入公司上班的,当时口头约定月工资4300. 2013年正常上班,月工资给我加到了4600,当年的8月份和公司口头协商为本人交纳社保(全部费用由公司缴费,一年不涨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就这样一直工作到今年的4月4日。 不巧的是4日发生了工伤,23日出院的,23日下午公司为本人报工伤准备资料时才看到公司拿出的是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最后一页的签名不是本人签字。(公司的会计当场填进工资4600,合同的日期是2013年9月12日),再去查社保的资料,公司按2250的缴费基数给我缴费的,换算成基本工资为4000元(与实际工资不符,转账工作4600加公司代扣社保基数应该是4800多) 现初步估计工伤定于10级(左食指末节缺失)。 问律师:我应该怎么样做才能做到我的工伤赔偿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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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2500 提问时间:2015-04-25 10: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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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4-26 10:52:45
缴费保险基数一般都和你实际拿的工资不一样。这就是你和单位当时约定了。单位没有和你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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