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急】
欠条整合的法律意义以及债务到底是谁的
101、请问欠条整合的法律意义是什么呢?
2、我看了经济与法这个栏目中的《生死债务》之后,很疑惑到底那笔债算是谁的。因为吴宁夫妇在写整合欠条的时候,写的是由于公司发展需要,那么就应该是公司还钱吗?还有就是吴宁的签名是由她丈夫代签的,那么吴宁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我很疑惑,想请教一下这两个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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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15095968280 提问时间:2015-04-26 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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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4-27 9:32:1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律师积分:1952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