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相关
1014年6月中询我被原公司无理辞退,于14年7月15申请劳动仲裁。我于13年4月份任职于该公司,该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合同,13年9月份为了交保险公司方面私自签了一份合同,没有给我看过,当然也没有本人签字。仲裁申请了13年5月份至14年4月份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及5月至9月的保险,13年4月份入职的时候曾经签过一份保密协议,该协议拿在我手里的那份没有写明工资数额,但有写具体日期。14年12月12日开庭,公司以我13年4月份虽然签了保密协议但是直到9月份才实际入职为由,说我是9月份才开始上班的,由于没有准备当时我没有拿出4月份的在职证明,但是后来补交了一些13年6月份公司去旅游时的集体照片,照片来自己公司其它员工QQ空间,有上传日期,同时找了两个员工的,日期相差一天。另外提交了与被申请人邮箱的邮件往来还有14年6月份备份的一份文件资料,上面有文件的最后修改日期,我于15年4月24日拿到裁决,裁决不支持双倍工资补偿,并且以我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四月份入职为由按以假合同为准按13年9月份入职处理,不支持前几个月的保险补偿,因从9月份开始计算不满一年失业金也没有。我想请问,没有我签字的合同难道只因为我在职期间没有提出异议就可以算做是签了合同吗?更何况在职期间我有问过合同的事儿,但是公司人事说肯定有合同,要不然交不了保险。可是对于这份合同我却毫不知情。如果上诉,法院是会支持我还是不支持我? 另外裁决书下来,由于各种原因我不打算上诉,跟对方打电话要裁决支持部分的钱,对方一直不接电话,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公司会不会以公司账上没钱为由逃掉应该补偿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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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dreamskya 提问时间:2015-04-29 13: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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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4-29 16:42:4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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