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关于事故赔偿问题
0本人刘某,24岁,系南昌某公司员工,工作地点为江西省宁都县,2015年1月17日工作时间在客户以人手不够为由需要帮助,叫上一起搬运一台新销售的一台冰箱至购买者家中,至下午四时左右,由二楼不慎摔下一楼客厅,十分钟后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为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一周后进行了内置钢板固定手术,当时南昌公司已为本人办理了社保保险,已申请工伤,请问:除工伤外是否可以提出客户曾某赔偿一部分营养费。急用!谢谢!注(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曾某以人手不够为由提出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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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p645802003 提问时间:2015-04-30 16: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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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5-02 11:23:22
不可以的....
律师积分: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