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工伤赔赏咨询
0本人于2014年1月13日在成都因工受伤,经住院治疗于2014年2月10日出院,出院后仍留守工作岗位继续上班,住院期间医疗费、护理费公司支付,本人工资也照常发放(包括住院期间)。2015年1月3日二次手术入院,1月13日出院医疗终结。手术期间医疗费、护理费公司支付,本人工资也照常发放至2015年2月8日公司放假(包括住院期间)。2014年8月本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452医院被评为9级伤残。至到2015年3月保险公司向我账户打入21438元人民币,被公司取走,2015年5月保险公司又向我账户打入23820.98元人民币,现我已冻结,2015年公司继续聘请我在原岗位工作,到现在我受伤之事仍未解决,应怎样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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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8382100533 提问时间:2015-05-26 12: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