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工伤赔偿咨询
0我在成都市某建筑单位上班,于2014年1月上班时负伤,住进人民医院,2014年2月出院,出院后公司要求继续上班,我上班至2015年1月二次手术,在此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本人工资公司全支付了的。2014年8月到指定医院,被评为9级伤残,2015年公司继续聘用我上班,至今未得到解决,2015年3月社保局向我账号打入两万多元钱被公司取走,同年5月社保局又向我账号打入两万多元我,我已冻结,这样做对吗?要怎样解决才合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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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3338 提问时间:2015-05-27 11: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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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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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5-28 11:23:12
你好,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构成伤残有伤残赔偿金,建议你在当地聘请律师办理。
律师积分:2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