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划分几时下达
05月16日晚7.30多分,小雨,我开车回家从国道右转进小路,打了转向灯,且停车观察了后方车辆离我很远,才选择右转,可是后面一辆三轮摩托速度太快,撞到了我车子的前灯位置,当时我的车子的前轮部分已接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间的花圃线平行位置,因为速度太块,我的车子前灯位置已撞的稀巴烂(包括水箱),车子发动不了,左右两侧车子主架已弯曲变形,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交警现场勘查,当时交警查看了我的有关证件,我的是齐全的,但对方称证件在家,未提供,勘查后交警说我是全责,我不认,我有保险,全险的,责任大小,我都不用担心,因为没有人员伤亡,但我咽不下那口气。星期一我与三轮车车主同去交警队,交警队一口要定我全责,如果和和气气叫我揽下全责,我愿意,可交警那官压人的气势,强把责任盖给我,我怒火三丈,选择拒认,交警说那就等调查处责任划分。如今已苦等半个月,责任划分却迟迟不下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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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949401919 提问时间:2015-05-31 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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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6-01 10:04:34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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