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银行贷款咨询
0本人以自己的名字在2006年替朋友贷款20万元,贷期一年,前几天银行催款,并签了一份银行通知书,意思是要尽快组织资金还款,否则就提起诉讼,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签的通知书是不是诉讼时效又从今天开始计算?从始至终我也没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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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3537 提问时间:2015-06-03 19: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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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6-04 8:42:47
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当然需要你来尝还。你可以向朋友追要债务,以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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