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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翻墙头受伤是否算工伤
0试用期内,来到公司不到一周,领导让我去开车时,我想抄近道决定翻墙头,结果从墙上跌落导致双脚骨折,这是否能算工伤?能否要求公司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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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爱拼才会赢,! 提问时间:2015-06-09 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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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6-09 9:38:41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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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