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应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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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物:老会计Z 新会计Y 出纳员L 会计C
2015年6月8日大概下午14:00左右,人资李莎莎拿着手机到财务室称老总要会计加他QQ,当时老会计Z已和新会计Y交接了有十多天了(Y 于5月27日入职),Z称已将U盾交于Y,就要Y加老总QQ(因某些特殊原因,特殊原因请见最后附文,Z将U盾交给Y当时未写交接清单)。Z有表示,虽然知道沈总有微信这些,但是以前从来没加过。Y加了QQ,最先开始,有听Y和沈总在QQ上聊着,Y和沈总边聊边在自言自语的说着,沈总在问她账户的余额,Z说那你就报个大概的数就行了,Y说我直接截图过去好了。后来有听Y说,老总在外面谈项目,需要汇款,(当时出纳L有提醒Y是否要与老总确认,Y说已在QQ上与老总确认了),公司的一贯操作模式是会计和老总确认好要付什么款项后,由会计填单并签字,然后在空白处备注,老总几月几日几时几分用短信或电话确认同意字样,然后交给出纳,出纳通过银行U盾录入款项,再由会计通过U盾复核该笔款项。在Y和老总沟通下由Y填单签字并写明“沈总QQ同意”字样,交由L,将款项汇出,前后一共汇出5笔款项,金额共计200万。2天后,发现QQ并非老总所有。现想咨询,如老总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请问Z、Y、L分别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会要求赔偿多少?另,老总现以公司发生这些事,公司暂时不稳定为由,不准Z离职,请问Z是否此时是否能离职?
特殊原因如下:老总和别人合伙另开了一家公司,就将自己这家公司的会计C(老总老婆的以前同学,一起共事多年了)调到了和别人合伙的那家公司做会计,自己的公司就招了会计Z,会计Z于5月5日辞职,到5月27日新招的会计入职后,老总要C会计来查Z会计的帐,还要求Z来结5月的帐,6月的东西都由Y负责,并明确表明,要求Z将一切事物交于Y。后又对Z表示,最后的交接对象是C,再由C来和Y交接。综上,所以Z将U盾交给Y的当时,查账还在进行,当时未写交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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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lyl 提问时间:2015-06-22 10: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