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判决对吗?
20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下午四点多咨询:省政府的在线法律咨询
郭某2006年占了我的2亩承包地中的2分多地盖房,当时答应对换2亩整块地。盖房后一直推拖,至2009年说没有对地的事。我在地头挖坑。对方以排除妨碍为由起诉。我方应诉时要求对方拆房退地。法院认定了“当初协议对地,实际未换”;判我填坑,说“至于原告占用了被告的承包地,涉及兑换或赔偿事宜,可私下协商或另案起诉。”
我咨询了多位律师,彬县内的说判决正确;其它地方的说判决有问题:坑离我的地界还有17.9米,且紧挨地边村里还预留了准备建路的2米宽,排除妨碍属强盗逻辑。有的说另行起诉的判决是对的,有的说应该合并审理。
请问:1.另行起诉对吗?
2.房子没有手续,且建在我的地里,郭某有起诉我的主体资格吗?
3.排除妨碍的判决对吗?
4.另行起诉时以侵权为由还是以撤销合同为由较好?
5.这个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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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pangguanzhe 提问时间:2015-06-28 20: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