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错了吗
0我是加兴的,我被一个不认识的人忽悠骗了,法院判决我输了。事情是这样子的。一天有个人到我办公室找我,说认识我弟弟,他们在一起打麻将,我弟弟像他借钱10万元,利息也很高。高利贷。现在我弟弟还不了了,他是和老婆离婚的,光棍一个,他将房子压给别人10万元。现在别人要将他的房子处理了,我跟他说,我不认识你,他说,他认识我,他经常和我弟弟一起打牌。过了几天他又来了,装的挺可怜,让我帮个忙,让我给他写个协议搪塞一下,拖拖时间,不然别人会处理他的房子,我说,不行,我没像你借过钱,又不认识你,我写了变成我借你的钱了。他说,不写借条,是协议,协商商议,不是借款凭据。并且一直肯求我帮帮忙。我看他讲的挺诚恳,就按他的意思写了协议,他第一次来时,还给过他一万元钱,算我弟弟还的,他还说利息不要了,还本金就行。因为以前他拿过了利息。就这样,过了段时间,法院发给我传票,说我被人告了,打官司了。在法庭上,他公开承认,不认识我,我没像他借过钱,而且我写协议时,讲清不做为借据凭据,他一一承认,一点都不否认。女法官还用手拿着状纸在空中摇着说他,你用这个忽悠人家,现在又来告人家。他不响。最后审判下来,我输了,判我还9万本金加8万高利贷息。前后几个月,我要还17万元。我上诉中院,结果庭审过程和结局都一样,女法官庭审后到他面前说他,他还笑。判决结果我必须还钱,法院还把我的工资卡扣了。我不明白,他在法庭上公开承认是骗我,承认签写协议时讲好不做为借钱凭据,为什么还判我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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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4050 提问时间:2015-07-02 10: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