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玩失踪算诈骗吗?
0何某于2006年向我借钱五万元,写有欠条一张。之后一直到2009年,何某又分50多次向我借钱,我共计向其银行账户汇款27万多元,之间一直没有见过面,只有银行的汇款收据。2009年,经过我多次索要欠款,何某答应连本带利还款45万元,并托人转交给我一张欠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了还款日期之后,何某消失,各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她,且自始至终一分借款都没有还过我。 我去 何某所在地长春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的人说我有借条和 身份证复印件,应该去法院起诉,公安局不予 立案。随后我去长春二道区法院起诉。法院也无法找到被告何某,通过公告送达,于2010年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我胜诉。因为无法找到被告,欠款无法要回,于2011年进入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2014年通过与公安局联系,查询到被告的住址,并与被告取得联系。随后被告何某通过律师给法院发去了执行异议,声称45万的欠条不是她本人所写,且从未跟我借过钱,并给法院出具了欠条的笔迹鉴定,证明确实非其本人所写。法院进行了中止执行。此案至今无果。 何某自从借钱开始,始终没有还过钱,现在还赖帐,并且给了我一张假欠条。我现在手机证据有:一张五万的她本人写的欠条,还有另外27万的给她名字汇款的银行汇款收据。请问律师:何某算不算诈骗,我去公安局能否以诈骗告她?
补充:她给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房子已经卖了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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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3130258833 提问时间:2015-07-13 14: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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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7-13 14:14:31
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了解具体情况。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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