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工伤事故的赔偿
0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在天津,然后在北京的一个工程,请了一个北京的临时工,在下梯子的时候,最后一个台阶滑了一下,脚后跟骨折了。医疗费用大约是四万多,需要休养三到六个月。请问除医疗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国家规定怎么赔付呢?现在和当事人没有谈拢。我们赔付两万的生活费和误工费之类的。当事人要五万。请律师帮助支持一下。看看怎么解决比较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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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38691483 提问时间:2015-08-05 19: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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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8-06 8:36:04
可以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数额,以及单位应承担的责任,计算出大概需要单位承担的费用数额,详细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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