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赔偿
10在2009年9月份她在一间酒厂工作时,因为该酒厂的电线短路导致她烧伤,烧伤面积达97%。所幸当时救治的医药费由该公司和社保局各出一部分,之后就回其公司休养。休养期间的工资,公司只发放了几个月,但是休养期间的医药费是全部报销,直到2014年该公司说都这么久了没好,公司不应该再给你全部报销医药费,所以每次都是报销一半,自己出一半。她到2010年后就退休了,有退休金领取,公司再也不给她发放工资。同时2011年初社保局派人过来评定过工伤,是二级伤残。对于一直以来的护理人,公司从没给过护理费,公司给出的说法是护理人在公司上班给工资就行。目前该公司见时间过了这么久,她还没有康复,2015年4月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可以做手部的复健手术,需要5万元的资金。我们去找公司给出的说法是与我公司无关了,都这么多年了,每次找公司负责人报销都不作理会,并且说这些应该去找社保局,公司不再作出任何的索赔,还说最多退一步只报销一半的钱。
1. 杨律师请问我们现在应该要怎么做,是不是真如那间公司所说的与他们再也无关了,我们现在也不敢带着伤者回家休养,因为毕竟后续可能还有一些治疗费,药费产生,一个小家庭负担不起。
2. 如果我们要去做手部的手术,应该有那些程序?我应该怎么申请,是去找社保局还是应该找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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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pink218 提问时间:2015-08-13 1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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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8-13 16: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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