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违法解雇
0律师,您好!我在一家早教中心工作,2014年7月10号开始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一直在中心工作,中心与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劳动合同上注明我的工作岗位是早教老师,但培训结束上岗后老板一直让我兼任课程顾问一职,每月有岗位补贴。2015年8月初我提出不做超出合同义务的顾问工作,不要补贴,老板以我不做顾问为由在2014年8月19日解雇我,请问1、我2014年7月10日接受22天培训,之后一直上班,老板是不是应该2014年8月11号要开始跟我签劳动合同, 2、如果问题1答案是肯定的,老板是不是要因为8月11日至8月31日没给我签合同而要支付我双倍工资 3、因为我不肯再做顾问工作而炒我,老板是不是违法解雇我,我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赔偿吗?谢谢您的解答!
1人回复
提问者:1604775378 提问时间:2015-08-23 1:13:19
推荐律师
最佳答案
-
回复时间:2015-08-23 8:43:23
单位违法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单位给予赔偿。
律师积分:1952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