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货款纠纷
0去年6月初,我生意上一个伙伴在异地开了家珠宝公司,公司开业时他借了他朋友的货,当时是我负责点货并在上面签名后他也签了名,货也交给了他公司的柜台,后因伙伴没按时退货给他朋友写了借条并写明了还货款的日期,但到期后他也无法归还货款现又无法联系上他本人,他朋友就说告我,说我签收的货也要负责任,说当时开业时是我在管理,但在那公司我也没有股份,只是代为兼职管理了几个月,那批货上柜后也一直是他经手,这点原来在那里上班的员工也可以证明,而且这边留存的借货单上我伙伴也写清了我已把货全数交给了他,那请问我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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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hwy512527 提问时间:2015-08-30 11: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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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8-30 18:46:23
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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