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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合同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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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开小吃店的,我们入住了一家美食广场,现在我们存在以下问题:1、进场的时候我们交了3万元入场费,合同中写了入场费不退还。(入场前股东也说了一次性交齐入场费优惠1万元,共交5万入场费和1万押金;分两年交,首年交3万元入场费和1万元押金。后来才知道有些商家入场费只交了1万,商家离场时他们还把这1万元给他了);2、当时有两个股东给我们说的每个商家都是按营业额的21%为扣点计提做租金,我说如果每家都是21%我们也就不要求降低扣点,如果有不一样的我们肯定不同意,他们还保证家家都一样的。可后来我们发现有些商家其实是18%的扣点。3、我们每个商家每月都是以4万元营业额作为保底按以上扣点计提的,入场前我对此提出过疑问:假如大部分商家达不到4万营业额怎么办,他们说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就降低保底要求,后来在大家的要求下他们降到了3.5万元,可是仍然没有一家商户达到。4、我们入场时说要卖冰淇淋他们说不准,但是现在又允许其他家卖。并且期间我们申请经验的一些品项他们都以和别人家有冲突不予批准,但是他们股东之一在这里经验的一个商品却和我家的完全有冲突。5、入场前他们还说我家商品绝对没有问题,一定好卖,叫我绝对放心。但是现在美食广场里面根本一天就没有几个人进来消费,根本卖不出钱,他们却说是我自己的商品结构有问题。入场前他们再三保证我们商家只负责做出好吃的东西就好了,他们负责人流量(可悲的是我们都相信了他们,并没有要求他们将这个写入合同)现在我不愿意做了,想退场,他们却以合同约定不退还入场费为由,入场费一分钱也不退还。请问我可以要求可解除合同拿回入场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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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ianxian379 提问时间:2015-09-03 22: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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