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急】
民事经济纠纷
0借条上明确注明借款到期未还,借款人将按20%的违约金付给出借人,出借人向法院诉讼时提出加收违约金,法院给予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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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5990 提问时间:2015-09-05 16: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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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9-06 12:05:01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你这种情况属于未约定利息、但约定了违约金情形,你可主张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4%的违约金,超出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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