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职称评审问题
0您好!我是河北省阳原县第二中学教师,今年通过量化评分获得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指标,并顺利通过了学校和县教育局的审核,然而县职改办却认定我不符合申报条件。主要分歧在对县级优秀教师的认定上。
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第三条(“省级政府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如: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等。)规定类推,我个人认为,县优秀教师,无论发证当年是教育行政部门盖章,还是县政府盖章,都应同等对待;而县职改办相关人员却始终坚持县政府盖章是县级,县教育局盖章不是县级。我怀疑县职改办有关人员是恶意打击报复。我不知道县职改办是否另有文件,但既使真的有,我觉得也违背了公平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
请问如果我依法起诉,用算如何?是行政、民事、还是行政民事一起?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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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ptjs 提问时间:2015-09-14 18: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