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建筑工地工作受伤赔偿问题
0律师同志:我妹妹在建筑工地工作时受伤,经鉴定工伤级别九级,已经有县法院判决,但工地方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法,要求比照交通肇事处理,即依据《最高法院答复山东省高院的函》,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县法院重审或改判。请问,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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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6352 提问时间:2015-09-16 13: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