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交通事故
0我奶奶走着去买菜,可能是逆向行驶,被电瓶车碰撞了一下,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医院用了不到4千元,其他费用没算。对方也有受伤,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交警定案,我次责,承担30,他主责,承担70。我们没有住院,每天回来住的,但是都在正规的医院,都有医药单子的。我家属感到时医院只有我奶奶之人,对方也没有人陪同,交警调查之后才找到电瓶车主,请问这算不算逃逸啊,现在对方只愿意赔付1600元医药费,想请问赔付这么多是不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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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23Zy 提问时间:2015-09-17 14: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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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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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9-22 10:07:01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合理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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