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胆大妄为
0 绝望中的我寻找唯一的曙光
尊敬的最后的公平与正义,人民权利的维护与守护者:你们好!
我知道我不应该打扰您百忙之中无暇顾及的籽麻大对我们来说却是很大的小事。也许您根本看不到这封信,但是即使有千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要试一试,因为您是绝望中的我唯一的希望。
我,史锡宝,现年69岁,一个白发苍苍的江苏扬州人,向新疆国际商贸城讨要农民工工资一案在原当事人法庭陈述签字证明欠款的前提下历经10年,经过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乌鲁木齐中院,自治区髙院判定史锡宝败诉,又经自治区高院裁定重审,经过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乌鲁木齐中院,自治区高院终审判定史锡宝胜诉,在执行时,新疆商贸城走通关系,在未经审监庭立案的前提下开庭(注:此处有立案庭庭长贾扬原话:我没有挡案,也没有立案,具体情况问薛根富。并听到贾杨对薛根富说:你不要胡来,你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觉察开庭不能得到有利商贸城判决时,中途又更换庭审人员,胡乱判决下违法裁定中止执行。我无法找自冶区检察院,乌鲁木齐检察院,这些人一开很热心,赞同我观点,说这是铁案,你应该胜诉。后来都中邪似的态度大变根本不听,不辨是非,胡乱应付。我到北京上访,全国人大下公函到法院,要求尽快执行,维护史锡宝权力。法院拿者这违法的中止执行书应对。我陷入了绝望,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违法者利用人民赋予的司法特权真能一手遮天啊,司法监督在哪儿呢,真是官官相护呀,正义者不敢伸张正义,违法者维虎作倡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天髙皇帝远呀,难道正义剑就无法亮剑吗?
无奈绝望中的我只能求救您这唯一的救命绳,唯一的希望。
史锡室
电话:13579839498
13565428892
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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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7603 提问时间:2015-10-28 20: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