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律师:请教一个问题:民事诉讼法256条为中止执行条款,257条为终结执行条款,现有《执行裁定书》援引256条终结本次执行,为何不直接援引257条终结执行?或直接援引256条中止执行?其中有何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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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48326 提问时间:2015-11-21 15: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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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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