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劳动合同
0你好!
我是2012.4月进入公司(杭州),今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请问每年有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吗(是按每月的所发工资还是按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工资)。
公司签劳动合同时为一周5天制上班,但实际上一直都是上6天班,没有打卡,有同事为证,请问这一天能要求公司补偿吗?
谢谢!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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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ejustin 提问时间:2015-12-22 13: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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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12-22 16:29:20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公司未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又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视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适用这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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