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手术是否为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
5各位律师好,我于2014年年初,电瓶车于路上不小心撞到一位62岁的阿姨,是电瓶车的笼头不小心带了她一下,她当即很难自己站起来,之后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医生认定是骨折,就进行了手术,1月19日入院,2月5日出院,所有的医药费我已经付清,阿姨的儿子操办的入院和出院,在阿姨住院的期间我和我妈隔三差五的去医院探望并携带康复食品给她吃,很关心她。但阿姨的出院、医院的花费证明,她儿子都不让我们知道,另外自2014年2月至今(2016年1月),我们都再也没看到过阿姨,所以她的真实情况,我们真心不知道。
现在她委托她儿子上法院起诉我,是2015年10月份突然之间收到的起诉书(自2014年5月最后一个通话后再也没有音讯),让我索赔40几万,包含第二次手术费(这事情他儿子当初没说过,只是当初说了句首次手术后情况不好,钢钉掉落)和自说自话去做了伤残鉴定8级。 2015年10月中旬,进行了第一次开庭,我父亲当场否决了第二次手术费9万多(认为是医疗事故),并要求重新鉴定,至今2个半月了,法院仍未让原告去进行重新伤残鉴定。
现在我的问题是,对方的第二次手术,是否为医疗事故?当初原告一说此事,我们一家就跑到事故组去问,当时警察也说这是医疗事故,钢钉掉出来,应该找医生。另外,这个阿姨我已经2年没见过了,她在康复期间万一摔了一跤还是怎么的,我是完全不知情的,要是这种情况导致钢钉掉落,那应该怪谁?还是应该怎么在法院上陈述?(如下是一些诉讼资料的证明)第一次手术出院的记录显示,对方已伤愈,伤口愈合良好,是否能判断第二次手术与我无关?我的律师也说,第二次手术要我赔偿,根本没有因果关系。请专业律师帮忙再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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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ovebarsa 提问时间:2016-01-08 23: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