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因在我家工作,出现质量问题,批评几句后,工人回家。然后我去他家找他理论。在理论过程中。我扇了他一耳光。他顺手拿起茶杯向我扔过来,我躲闪及时没有扔到我。但是惊吓出我神经病来。吃药治疗一年多,他扔完茶杯之后,又去拿其他东西,自己摔倒在地。造成左腿关节处骨折,但当时与他无身体接触。现已起诉我,让我赔偿他医院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17万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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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思念而已丶 提问时间:2016-01-12 17: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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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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