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这构成诈骗吗
0标题:这种情况构成诈骗吗
详情: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报案人:刘涛,男,生与1988年7月14日,25岁。汉族。家庭住址:靖边县 .电话: 控诉人、王涛。男。汉族。约26岁,靖边县大路沟人,家庭住址 靖边县河东 电话:18717669195 报案 请求请求对王涛立案侦察,依法严惩。 事实与理由 王涛系靖边县大路沟人,和我是同村,偶尔在一起打篮球。2015年9月1日,在一次打篮球过程中,王涛向我你现在在忙什么生意,我说我正在跑一个农业局的仪器采购项目。他对此很感兴趣,说他那有特殊关系,主管农业具体事务的副局长张琪是他姑父,可以协助我中标, 我信以为真。9.3号他来我家了解情况,在看到我前期的准备工作后,他很感兴趣,要和我合伙。他可以为我提供借款18万元。他说钱要以转账的形式给我。我给他出具了借条,考虑到自己本金不多,以及他的关系,我决定引起入伙,但此后他一直没有转钱过来,我几番催促,要么履行实际出资义务。要么我把借条收回。他说到时间他会给我,2015年11.3日他突然找到我说,他已经联系的差不多了,,并与我签订了合伙协议书,说这下你可以放心了,随后需要18万元来沟通关系,考虑到中标后的巨额利润,我狠下心于2015年11.4号筹齐18万给了他。他给我出具了收条,2015年11月7日他突然找到我说,合伙的是被他们对象知道了,不同意他做生意,但他可以继续帮我中标,无奈我只好与其解除了合约。解除了合伙协议书。此后在与我电话沟通中,他一直说正在运作此事,并以疏通关系为由。分别与2015年12.30日收取我的现金4万元,以现金给付,1.2日收取我的现金4万元,以转账方式给付。1.3日收取现金10万元,,以转账方式给付,前前后后总共收取我现金36万元,分别给我打了收条,在打收条的过程中,他说怕以后万一事发,连累到领导,把先前打好的和现在打好的收条,收钱目的此后他通知我说,这个项目他已经弄好了,保证我中标,让我在网上等招标消息就行,直到2015年1.5日我去榆林看病,碰到以前榆林同事。他也是座仪器销售这行,说这个项目早已经招标了。没有挂网,是通过项目代理的公式进行了招标,招投标已经完成,我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怪自己涉世未深,加之以前知道,王涛家境较好,再未做进一步了解的情况下相信了他所言所说,我一开始就陷入了对方精心设置好的陷阱,给我来 个假借真骗,先是抛出关系诱饵,给我借钱,骗取我的信任,后以各种借口套取我的钱财。我一开始就陷入了对方精心设置好的陷阱。在此我向公安局报案,希望公安局能够立案调查,查清事实,还我一个公道。骗我的钱全是贷款,我整天心急如焚,不只道该咋么办,我的父母也是,再此我肯求公安局能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还法侓一个尊严。 现控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向贵局提出控告,请求按诈骗罪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以维护国家法纪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得不到满意答复,我将会向省检察院.省司法局,省政法委,省人大常委员,省公安厅,及最高司法机构。和新闻媒体进行实名举报,即使被劳教,也再所不惜。 报案人: 2015年1月11日附:收条4支。合伙协议书和解除协议书俩份。打款单4支。
1人回复
提问者:u49712 提问时间:2016-01-14 17: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