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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吗?
0公司已经转让。要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给不给与赔偿呢?如果要?那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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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提问时间:2016-01-21 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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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1-21 9:20:29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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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