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交通事故
0你好各位律师,我这是2014年发生的事故,我负全部责任,已经走过法律程序(诉讼案)。原因保险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与伤者达成协议理赔,可是伤者在住院期间所欠下的医疗费用并未还清,导致医院并未给伤者开结算出院发票,可以法务部工作人员在没有拿到医院的清单以及出院发票,却直接把全部理赔金额结算给伤者,导致本人机动车赔款划付申请书得不到保险公司批准,拿不到本人伤者所垫付的医疗费。。。请问各位律师,保险公司这样理赔给伤者全部金额,合法律规定吗?我应该怎样才能把我所垫付的钱拿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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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海鲜干货批发商 提问时间:2016-01-28 1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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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1-28 16:00:53
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对方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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