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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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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位律师,我这是2014年发生的事故,我负全部责任,已经走过法律程序(诉讼案)原因:保险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与伤者达成协议理赔,可是伤者在住院期间所欠下的医疗费用并未还清,导致医院并未给伤者开结算出院发票,可是法务部工作人员在没有拿到医院的清单以及出院发票,却直接把全部理赔金额结算给伤者,导致本人机动车辆赔款划付申请书得不到保险公司批准,拿不到本人为伤者所垫付的医疗费。。请问律师,保险公司没有拿到伤者的出院发票就直接给伤者赔全部的赔偿金,保险公司这样做合法律规定吗?我应该怎样才能追回我所垫付的钱拿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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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海鲜干货批发商 提问时间:2016-01-28 14: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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