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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农村土地权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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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2年和本村第五组村民甲方商议,将他原来苹果园给我兑换了宅基地,2013年10月报了危房改造经上级批准给了款项.然后我就盖房了,剩余部分东南面紧接着被告乙方的院基地,经过甲方和被告指定剩余部分属于我使用,当时我就盖厕所一间,三方都协商同意了,我把厕所盖完,但被告伙同他母亲偷偷摸摸把我的厕所砸毁,当时发生了争吵,他母子二人大吵大闹不休.
   我当时找了派出所和村委会进行处理.经过派出所村委会,被告和原地主人共同协议以达成《宅基地协议》协议上有双方院主见证人村委会签名盖章,有协议为证.但被告在2015年10月份又私自砸毁,发生争吵,经以上两级组织处理按原定协议地界所建厕所属我使用,但被告不听处理劝解,强行砸毁,非法占有.
    被告理由是地界不分明说我占了他的地砸毁房屋和围墙不赔,地方还要不准盖房和泥围墙就让他们走路我认为有事非,我就从双方地界处建房泥围墙,免得吵闹.盖房前没有经过上级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和院证就盖了房受不受法律保护,损坏房屋和围墙,还有地界问题由那个法律部门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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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P2580 提问时间:2016-03-04 13: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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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律师律师照片

    [河南-郑州-金水区]

    李律师律师

    电话:13633704879

    回复时间:2016-03-04 14:08:50

    一般土地争议先由当地政府调解。
    财产受损害,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

        律师积分:1281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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