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劳动纠纷问题
0你好,我公司与一名搬运工人A口头有合作约定,A又请了另一名工人B(B可以是任何人,我公司不指定)一同来我公司工作,我公司与AB都没有任何的文字合同约定,只是与A有口头约定,日常的工作中工资结算与A直接结算,A再与B进行劳务分配。年前B工人在搬运过程中摔伤,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对其进行了补助,但现在对方不满意。请问如果B进行告诉,他是直接告A与我公司,还是他只能告A,然后A再告我公司?我公司是否有法律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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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0913 提问时间:2016-03-11 9: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