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因欠前妻22万,不原因在属于我的的产权房去名
0我欠前妻22万,房产证做抵押,因婚后没有及时去掉前妻的名字(分给我的房屋其中有她的名字),现在我几次请求她配合去房管局办理去名手续,这是协议离婚双方签名有法律效应的正常行为。她执意要求我先换22万欠款再去办理。几次要求未果,无奈只好求助法院帮忙解决。
补充:谢谢律师,我已经向她保证,收到房款第一笔卖房款立即还清这22万,可是她一定要拿到钱才去办理去名字,,
2人回复
提问者:u51054 提问时间:2016-03-15 15: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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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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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3-15 17:06:05
建议及时还款,双方好好沟通,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律师积分:128145分
普通律师会员回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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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03-16 10:27:27
双方互负义务,即便到法院起诉,对方也可以要求支付欠款的,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走诉讼程序通过法院来协调
律师积分:13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