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答辩状怎么交最有力?可以要求她承担债务吗?
0三月十五日接到接到法院电话 说我妻子起诉我离婚 十八日收到传票,四月七号开庭。 请问:1.答辩状最迟在什么时候交?可以在开庭的时候再交吗?哪种做法对我最有利?2.恋爱期间我借了十五万元钱,用于买金货、结婚照、小孩奶粉、小孩生病、拿了一万现金给我妻子、两年多的日常开支,共同生活开支总计人民币八万元。她从未用一分钱。导致我现在欠债六万元。因为从小孩四个多月的时候她就离家出走了,从未回家看过小孩一次,更没有寄一分钱回来。我可以要求她承担哪些方面的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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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u51678 提问时间:2016-03-31 20:17:23